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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經濟法論文調整對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作者:admin 日期:2016-11-30 09:33:44 點擊:133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科學的認識以及界定我國經濟法論文的調整對象儼然成為我國經濟發展進程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目前我國經濟法論文調整對象的發展中主要存在兩個突出的問題:首先是我國經濟法論文是否具備獨立的調整對象;其次是經濟法論文的內部結構性問題,即我國經濟法論文具體調整哪些對象。
1 經濟法論文調整對象的獨立性存在分歧
經濟法論文的調整對象的獨立性這個問題,目前在我國依舊不容易區分,尤其是經濟法論文與民法、行政法的調整對象關系十分緊密,很難將經濟法論文的調整對象完全抽離出來。有些觀點認為,經濟法論文的調整對象與民法、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有很多重疊和交叉的部分,這些觀點其實否定了我國經濟法論文、民法和行政法擁有自己特定的調整對象,也否定了它們作為獨立的法律部門的地位,經濟法論文究竟是否具備獨立的調整對象成為爭議較大的一個問題。
2 經濟法論文的調整對象不明確
經濟法論文在我國已經有30多年的發展歷史,對我國經濟法論文的具體調整對象有哪些觀點是大同小異的,但始終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界定,確定我國經濟法論文具體的調整對象儼然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以下列舉四種關于經濟法論文調整對象的觀點:
經濟法論文中所指的調整對象包括:(1)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活動中發生的經濟關系;(2)國民經濟管理中所體現的經濟關系;(3)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內部的經濟關系;(4)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之間的經濟關系。代寫論文 http://www.tska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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